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后,我局积极按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税务局开展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纷纷回家过节,为做好返乡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2月13日,居保局主动邀请税务局研究城乡居保征收工作,首先就前期养老保险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并将现有三种征收流程再梳理再细化,着力推广方便参保群众的缴费方式,切实打通社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