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网格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县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年初由原县安监局对中心城区1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关闭,并联合县公安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收缴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烟花爆竹四车,总价值约21万元。
3月4日,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空地,对春节期间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集中环保销毁。此次销毁行动采用室外燃放方式,由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历时5小时,出动25人。销毁过程中洒水车全程进行喷淋,有效地减少了烟雾,降低了大气污染。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为两会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氛围。下一步芦山将继续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推动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