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梳理办事指南,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时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项目至税务部门。按照市县要求,及时梳理行政权力清单66项。
着力优化人社公共服务。持续巩固27个劳动保障站所建设,着力完善“城区10分钟、乡村5公里”人社公共服务圈。有序推行社保“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芦山人社事、最多跑一次”;通过人社APP、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等网上经办模式积极推行线上业务办理,切实解决群众堵点痛点难点。
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深化“民薪工程”,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工作,指导监督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建立工资专户,截至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实现零欠薪。稳步推进“两个机制”即“周抽查、月专查、季巡查”机制和“民工工资治理会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重点领域加强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8件,其中仲裁裁决结案2件,仲裁调解结案2件,不予受理3件,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
提升全员法治思维建设。注重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及培训必修课,组织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
积极推动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配合组织部门督促全县各单位推进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大力发掘、宣传公务员队伍中的诚信道德模范,加强诚信道德典型宣传,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