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扶贫工作,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政策,我局采取多种措施更好的保障贫困人口医疗待遇。
一、领导重视,加强宣传。落实专人负责贫困人口医疗工作,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形式到定点医疗机构、乡镇、社区宣传贫困人口医保政策。
二、核准人员,核准标识。积极与县脱贫办对接,对县脱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核准,精准核实财政代缴人员和个人缴费人员,在医保系统中做好精准标识,确保贫困人口100%参保,政策落实到人。
三、联动合作,确保待遇。积极与县脱贫办对接,配合做好贫困人口的动态调整,并严格按照要求在收到其人员动态变动名单后,7日内在医保系统中做好贫困人口标识,以便其享受贫困人口医保政策。
四、严格审查,建立台账。对定点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贫困人口相关政策进行核实,比如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等,严格督促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严格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费用,并建立贫困人口月度台账,确保贫困人口医保待遇。
截至3月7日,我县有贫困人口6361人,完成贫困人口100%参保,共有270人次享受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倾斜支付政策,倾斜支付251137.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