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扶贫工作,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政策,我局“三个确保”更好的保障贫困人口医疗待遇。
一是确保参保。认真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财政100%代缴政策,代缴资金于2018年底已拨付到位,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财政代缴政策落实存在盲区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各项待遇不受影响。
二是确保待遇。指导督促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协调大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倾斜支付、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各项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及时全面得到落实,较大程度减轻了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确保审核监管到位。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按照医保审核流程规范审核费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厉打击利用健康扶贫政策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不合规的医疗费用按医疗政策和服务协议进行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