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前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后公开出让。
4月26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会同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前往我县产业集中区对产业集中区C-03-1号地块进行宗地现场地价评估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宗地进行出让,切实保障企业用地,为芦山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