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高我街道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依据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责任化和规范化,建立“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全街道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明确街道主要负责人、农技推广中心负责人及联系社区,各企业、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责任人的职责,明确村级协管员职责,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主要责任,形成街道、社区、企业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设置网格化体系
依据属地管理,以行政村、社区为独立单元格设立一级网格;同时街道办设立街道级网格,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维护。
(三)健全管理机构。
街道办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农资监管网格化管理三个体系。各网格成员在运行过程中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调整。
(四)强化监管职能。
1.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发现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处理,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建立辖区内生产基地、食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及家庭农场、农资经营店等档案并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监管责任;负责辖区内主要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具体工作。
2.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承担本网格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任务,并明确1名监管员兼信息员负责本网格的信息报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及宣传等属地管理工作;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工作;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部署的具体工作;明确监管站监管员包社区、包基地,与街道联系社区负责人共同监督、指导所属社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辖区内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及家庭农场、农资经营店等档案并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监管责任。
3.各社区主任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信息员、联系社区动物防疫员作为包社区协管员,协助监管员工作。承担本社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负责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劝阻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执法等工作,指导、监督各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及家庭农场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各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及家庭农场要明确1名内部监管员,负责内部监管工作,向街道级监管员报告本单位内部管理相关信息,负责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落实。
4.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和协管员,做到网络成型,人员到位。
6.全面启动一级、二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查频次,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网格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和运行的具体工作。 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街道、社区、生产经营主体各级之间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组织、生产经营主体的目标任务,采取一一对应方式,监管任务细化到具体单位,监管责任分片到人,定点包干落实。统一印制网格化管理公示栏和网格直接责任人公示牌,明确街道分管领导、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和街道监管员、责任区域及其责任人,并在村(社区)和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上墙公示。
(二)强化保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针对网格化管理实行“统一制度”、“有组织机构、有监督举报电话”、“组织网格上墙、投诉举报程序上墙、突发性事故处理制度上墙”。
(三)健全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长期战略。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动机制和责任机制等工作机制,并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在全街道办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深入宣传。在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期间,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互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