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办证,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兴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申报、审批许可、审批流程。
二落实年检,落实保教管理及年检制度,对未经登记注册或卫生、安全等不达标,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行政处罚。
三落实监管,实施辖区监管制度,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下的乡镇中心校监管制度,开展学月巡查,宣传政策法规、指导规范办学。
四落实督导,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服务督导,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