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人社局结合近期工作实际,早安排、早部署,采取多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一是落实“三大主体”责任。采取“一移交、二提醒、三督办、四约谈、五整改、六问责”的“六步”工作程序,明确处理民工工资问题的行管部门牵头责任、业主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性管理。截至5月,县联席办向业主单位发送《移交函》16份,约谈涉嫌违法的企业3家。
二是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所有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农民工备案表、考勤表和工资表报劳动部门备案。截至目前,5家在建项目均落实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
三是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项目开工前需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按应付工程款不少于15%的比例将人工费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
四是开展全面排查,实施监控。通过约谈相关负责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建设项目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专项排查,摸清了我县当前农民工工资欠薪隐患问题,对存在工资拖欠隐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控。1-5月,县联席办开展在建项目专项检查5次,开展日常巡查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