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季度重点工作
(一)制定并印发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2019 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明确河湖长制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和分工,确保全县纳入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修定2019年县管河湖河长制工作“一河一策”和“四张清单”。联络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修订2019 年度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制定2019年度河湖长制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对照落实。
(三)全面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切实加大巡河力度,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加强水资源和岸线保护,严禁侵占河道,加强水污染防治,有效改善河湖水质和环境。
(四)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监管。在市水利局的统一安排下在6月底前启动县级生态流量监测平台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专项整治行动。
(五)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实施2019年飞仙—清仁重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六)加快青衣江河道划界工作。划界方案编制单位完成野外实测工作,根据实地现场情况逐河段调查管理范围线,并调整确定界桩埋设位置,初步形成划界方案。
二、具体措施
(一)考核问责。将各季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按照各季度重点工作分配考核分值,细化考核,定期通报未完成事项。
(二)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进一步明晰各级河(湖)长的责权,强化河(湖)长“第一责任人”意识,统筹把握工作进展,主动落实各项任务,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流域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