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基本性制度安排,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兜底重要作用。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相关文件要求,原民政局承担的医疗救助职能划转到医疗保障局。
自2019年6月1日起,医疗救助受理、拨付等工作,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办理。职能划转后,我局业务人员对相关政策、业务办理进行了强化学习,同时做好对乡镇、医院、敬老院医疗救助工作的协调和培训指导工作,切实做到移交过渡阶段思想不散、工作不乱、档案不丢、资金不流失,确保医疗救助工作不断档。今后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确保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平稳运行。
截至6月24日,我局已受理医疗救助199人次,审核医疗救助资金25.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