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边县(市、区)猪瘟疫情时有发生。接农业部门通知,现就加强猪瘟疫情防治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第一,严禁县外生猪、仔猪进入本辖区;
第二,严禁用泔水喂猪;
第三,严禁遗弃病死猪,出现死猪必须报告并作无害化处理;
第四,严禁造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
违者,将依法严查重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请广大农户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5-6778024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双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