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迎庆” 2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龙门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重拳出击,全力加大违法犯罪人员打击力度。近日,龙门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二名。
经查:2019年6月29日16时,河南籍男子李某某(身份证号码:411481******147532)与刘某某(身份证号码:412727******09073X)因在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龙门镇五星工业园区英马电动车有限公司讨要工资未果,随后二人爬上该公司住宿楼四楼楼顶,用准备跳楼的方式威胁该公司支付工资。龙门派出所联合芦阳派出所,民警现场对其劝说引导成功将李某某和刘某某带离,成功处置了一起跳楼事件。
李某某与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目前,我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李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