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开会的原则。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次数,提倡开短会、开套会,提高会议质量。
第二条 严格会议审批
(一)各股室需召开相关会议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提前通知办公室。
(二)需领导参加的会议,主办股室应提前向领导报告,以便合理安排时间。
第三条 精准会议通知
(一)所有会议,一律由办公室管理,负责安排通知,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通知开会。
(二)对县上通知局干部参加会议,必须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按要求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并负责通知参会人员。
(三)所有会议一律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建立会议通知登记簿,并将会议通知接听情况及时作好登记,防止误通知、漏通知。若参会人员未得到通知将追究通知会议的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 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会议请假。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电话或书面请示会议召集人准假,否则按无故缺席论处。同时,严格执行会前点名,并做好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二)严格会场纪律。会议期间,自觉将手机置于关闭、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在开会期间玩游戏和上网,不得在会议室内抽烟,并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三)据实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期间,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业务会议由相关科室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任何人都要按照要求准备好会议记录本,做好笔记,严禁笔记敷衍或未做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