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庆3号”专项行动以来,芦阳派出所立足本职,坚决打击辖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近日,芦阳派出所查处一起敲诈勒索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一名。
2019年7月15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男)拾得李某某遗失的一部手机,李某某按约定通过微信转款300元给张某某作为报酬后,张某某仍拒不归还手机,再次要挟李某某要求转款。
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局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