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四川省县级支中心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以便更好服务广大群众,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须遵守以下守则:
一、管理人员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期间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并确保室内设备以及各种资料安全。
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则制度,认真检查进入电子阅览室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或电子阅览室的阅览证等有效证件,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三、各项管理工作要为读者服务为核心,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各类问题,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维护室内的阅览环境与秩序,杜绝在室内抽烟、吐痰、大声喧哗及饮食的行为,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文化共享工程所属资源仅限于在文化共享工程各级分支中心、服务点及其专网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