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遴选5户优质民营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方案,有效配置重要资源和要素保障,支持企业梯度发展、做大做强。大力支持瞪羚企业发展,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对企业年产值 10 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在芦发展总部经济,经认定的现有总部,按其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环比增长额的50%给予研发补助资金,期限5年。新落户的总部,自认定当年起,按其年对地方经济贡献,前三年给予 60%研发补助资金支持,后两年给予 40%研发补助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