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十字街口曾划过非机动车停车区,但该地点人流量、车流量较大,车辆停放严重影响行车通行,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发生。因此,该地点非机动车停车区被废除,要求统一停放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区内。8月21日,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十字街仍有车辆停放到禁止停放区,因车主不在现场,随即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为有效解决该地点乱停放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高绪带队,再一次对停放标线及标志进行清除,并喷“严禁停车”字样。希望广大市民规范停车,维护社会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