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宝盛乡按照“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要求,结合县委“十三五”规划方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抓住芦邛路镇西山隧洞贯通、宝大路生态旅游环线规划及县委“以马牛山为代表的万亩亿元茶叶产业示范带”建设机遇,以建设“美丽宝盛、茶叶之乡”为总揽,积极探索以茶叶为主题的茶旅结合的乡村旅游模式,逐步实现茶园变花园,茶区变景区的茶旅融合发展思路,推动宝盛融入天台山—大川—龙门旅游环线,建设“家富、人和、村美”的美丽宝盛。干部群众齐心协力使我乡的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化事业、农业、社会稳定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良好成绩。
宝盛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93.7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68.87万元,增长51.2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行政运行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9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42万元,占87.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5万元,占11.15%;年初结转和结余6.82万元,占0.8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7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58万元,占77.25%;项目支出176.31万元,占22.7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4.8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50.02万元,增长47.6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机关行政运行开支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1.51万元,增长30.77%。主要变动原因是机关行政运行开支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73万元,占6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万元,占11.22%;医疗卫生支出13.69万元,占1.99%;节能环保支出31.27万元,占4.56%;城乡社区支21.2177万元,占3.09%;农林水支出114.48万元,占16.6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6.3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2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 支出决算为3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5.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31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我乡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开展扶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8.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绩效目标稳步推进发展: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2018年,我乡始终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拉动乡域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极大的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注重民生保障,服务群众。3、社会管理。一是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故。二是及时调解纠纷。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做到重点信访对象有效稳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无。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宝盛乡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宝盛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38万元,比2017年增加161.51万元,增长30.77%。主要原因是机关行政运行开支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宝盛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宝盛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大厅运行经费、设备、实施购置、维修维护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