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法治宣传职能,深入乡村、社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正当方式和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调解网络,发挥人民调解职能。针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难度大,金额不高,涉及面广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快捷、成本低、不伤和气等优势,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尽可能通过诉前调解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共同促成劳资双方依法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三是开辟法援便道,实现应援必援。畅通法援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优先受理,简化相关手续,及时指派优秀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进行法律援助,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