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已经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1月25日,双石镇人民政府组织全镇干部专题学习《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会议由镇人大主席高容传达学习了《条例》精神,并结合双石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条例》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促进综合治水,维护公众健康,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村和相关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着力解决水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助推全县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镇河长办要提高认识,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要求,全面梳理镇、村、组河长制工作重点,指导、协调和督促开展好水域环境的日常巡查和保护,推动水环境保护工作在各村有效开展。二是各村、各代表小组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