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县河长办在每周例会上,开展会前学法,组织职工学习《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参加会前学法的有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县水利局职工共计40余人。
会议简要学习了《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条例》共6章29条,对选用、巡查和保护、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市村级河湖长管理工作将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通过立法的方式提炼固化村级河(湖)长制实施中探索的好经验和新机制,彻底打通村级河湖长工作的“梗阻”和“不畅”,在解决环境治理体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