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龙门镇护林防火救灾各项工作,提高龙门镇民兵、预备役人员护林防火救灾应急能力,确保龙门镇无重大火灾发生,遵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龙门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火情判断
龙门镇森林覆盖率为45%,林区各类生产活动开展频繁,森林火险等级起伏不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二、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护林防火救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全体镇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护林防火救灾领导小组,镇党政办负责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及时传达。
三、主要职责
一是了解掌握护林防火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必要时向上级请求兵力支援。二是组织指挥龙门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护林防火救灾行动,协助维护灾区的社会秩序。三是安排部署做好龙门镇护林防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情况处理
当龙门镇发生森林火灾时,应立即组织全体镇干部,灾情所在村组的民兵,预备役人员迅速赶赴灾情所在现场,并在现场成立指挥部,当接到灾情通知时,由镇党政办公室立即向上级机关上报,必要时请求兵力支援,适时组织转移处于火险区的人员、物资,加强护林防火救灾的政策宣传教育,维护好灾情期的社会秩序。
五、各种保障
(一)护林防火信息保障:镇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火情信息,加强与灾情现场的信息联系。加强种类值班,充分发挥信息网的作用,及时搞清火情等级地点和范围、受损情况及可能的趋势,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采取的措施及对部队、民兵、预备人员的要求,为指挥首长正确决策提出可靠的依据。
(二)车辆、交通保障:灾情出现后,需要车辆时,按就近、就地的原则,由指挥长统一调配、组织,道路交通由镇派出所协助组织实施,以最短、最快的时间赶到火灾现场。
(三)政治工作保障:由镇领导小组周密组织安全保卫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灾后安全工作,大力宣扬护林防火救世主灾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
(四)医疗保障:一般情况下,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各医疗点组织保障。当灾情重大时,请示上级,由上级单位帮助组织保障。
(五)物资器材保障:坚持自选保障下地方提供保障相结合,就近就地组织保障的基本原则,镇财政所搞好护林防火救灾时的财务、油料等的保障以及生产生活保障。
六、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的有关护林防火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护林防火救灾工作领导。灾情发生后,各级领导要深入火灾第一线,周密组织、精心指挥,坚决完成护林防火救灾任务。
二是深入搞好思想发动工作。要教育民兵、预备役人员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参加护林防火救灾的重大意义。引导民兵、预备役人员爱人民、为人民、讲奉献,发扬不怕困难,英勇顽强,连续作战的作风,以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积极投入护林防火救灾中。
三是认真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健全护林防火救灾领导机构,明确防火任务,定人、定点落实监控,加强与村组的协调。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备护林防火救灾物资器材,处于火险区的人员、物资,采取可行的预防和自救措施。
四是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在执行护林防火救灾任务进,可边行动边报告,重大灾情需兵力支援时,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当接到火情预报时,办公室要每天报一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