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奋进”“守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重实效、强压力、扎实推进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取得不少成果。
2020年1月30日中午,县森林公安局收到爱心群众陈某某送来的一只受伤野生鸟类。经查看,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幼年,体表有伤,无力飞翔。随后,民警立即将该猫头鹰移交县林业局野保股救治。
此次成功救助猫头鹰,充分体现了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近年来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的成果,也成功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