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我单位将对平安路、东风大道、金花路、樊敏路的生活垃圾实行流动清运,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运时间:8:00--10:00
18:00--21:00
二、清运人员:环卫保洁人员(清运车辆配音乐)
三、注意事项
1.垃圾不出户,不乱扔垃圾,做文明芦山人,违者依法处置。
2.大件垃圾,如破旧沙发等,接受上门服务(服务电话:0835-6525869)。
3.请各住户(单位)提前做好垃圾干湿分离工作。
4.环卫工人清扫和清运垃圾时间与上述清运时间一致。
5.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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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