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芦阳派出所民警立足岗位职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持续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来芦人员的巡逻盘查工作。近日,芦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及时发现并消除一起火灾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正值初春,暖阳正盛,农田及房前屋后的野草繁盛且干燥,不规范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2月26日17时许,芦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佛图山隧道时,发现思延镇周村村顺河小区旁浓烟滚滚,起火原因不明,民警立即赶到顺河小区,但车辆无法到达起火点位置。因无法明确火势,且非常靠近居民区,火势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为避免火势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民警立即下车,跑步前往起火点。面对滚滚浓烟,在场民警齐心协力,就地取材,成功将明火扑灭。经过反复确认无复燃危险后,民警才放下心来。
由于发现及处置及时,本次火情并未造成损失,民警灭火后就地对小区居民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获得现场群众的一致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