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奋进” 1号专项行动的要求,芦阳派出所净化社会环境,强化摸排,深挖线索,不断扩大禁毒战果,进一步为“奋进” 2号作铺垫。近日,芦阳派出所查获吸毒人员三名。
2020年3月6日15时许,我所民警在对芦阳辖区开展巡逻盘查时,发现有吸毒前科的人员魏某某(男,29岁,雅安市雨城区人)及其同伴张某(女,25岁, 雅安市名山人)精神萎靡,行踪可疑,民警遂后将二人带至芦阳派出所办案区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初查,魏某某与张某于2020年2月29日凌晨1时许,在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魏某某家中吸食毒品冰毒。芦阳派出所分别对其作出300元罚款的处罚。
2020年3月6日13时许,我所民警在对芦阳辖区开展巡逻盘查时,发现有吸毒史的人员李某某(男,34岁,雅安市名山人),遂将其带至芦阳派出所办案区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初查,李某某于2020年3月5日18时许在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家中内吸食毒品冰毒。芦阳派出所对其作出300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