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管,提高商品混凝土质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在2020年4月2日,我局陪同市绿建中心对商砼搅拌站进行质量内控专项检查,发现商砼搅拌站存在实验室主任人员不到岗、人员资质证书不齐全,实验室仪器部分未做检测记录,未规范存档等问题。
我局针对以上问题已要求企业在2020年4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现场整改图片书面报送我局,未按要求整改的,违反相关规定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