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社区公共运行经费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建立“权随责走、费用随事转”机制,按照《财政厅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全面建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川财基〔2016〕1号)规定,县财政按每村8万元/年,社区3万元/年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纳入部门年初预算。黎明、火炬社区村改社区后,按原来村标准8万元/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