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县高新技术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4月9日,县经信商科局副局长胡开兵带队检查了芦山迅康药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组现场查阅了企业安全台账,检查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并组织召开了座谈会,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监管履职情况。
检查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