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大川镇安办工作人员黄翰利用星期五课堂向参课镇干部宣讲《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
宣读完毕后,大川镇人大主席季再芳强调,《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是我市颁布的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村级河(湖)长的“民间身份”和“协助地位”,理清了各管理主体在巡查保护水域内的职责界限和相互关系,希望全镇干部加强学习领会,加强对村级河长的监督。大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川镇居民对水环境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