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已于2020-05-22失效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飞仙关镇党委、政府坚持秸秆禁烧“四到位”,确保飞仙关镇天更蓝。
一是组织到位,落实层层责任。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飞仙关镇党委、政府召开党委扩大会、全体镇村干部大会,镇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体镇干部为成员的工作机构,村级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严格的包村包组制度,形成了联系村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农户包地的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
二是宣传到位,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标,飞仙关镇党委、政府采取发放《秸秆等杂物禁烧告知书》、通过村村响、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融视听app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镇101名镇村组干部积极参与宣传,累计发放《秸秆等杂物禁烧告知书》3500余张,动用村村响小喇叭27台,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意识,提高了禁烧自觉性。
三是引导到位,强化综合利用。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飞仙关镇党委、政府立足实际,以“秸秆不烧,变废为宝”为引导口号,动员群众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施肥、集中堆放等措施,提高秸秆利用率。
四是处罚到位,形成威慑效应。为提高群众禁烧秸秆意识,飞仙关镇党委、政府还采取处罚到位举措,遵循“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发现一起、浇灭一起、处罚一起”的原则,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未按规定落实禁烧要求,发生焚烧秸秆、树叶、垃圾、地堰荒草的,按照《秸秆等杂物禁烧告知书》规定,实行严格问责。截至5月14日飞仙关镇已处理8起违规焚烧秸秆事件,单次罚款100-200元不等,共计1400元。处罚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到群众,形成威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