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不扫,民无宁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对于涉黑涉恶犯罪,必须“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除阻力。
做好全局决策,加紧推进落实。在医疗卫生领域,按照县上对扫黑除恶的“六个紧盯”的总指示,对各医疗机构继续督导,加大监督及摸排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下沉到乡镇卫生院,从信访、矛盾纠纷、行业乱象中梳理排查发现黑恶线索。杜绝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现象。从信访、矛盾纠纷、行业乱象中梳理排查发现黑恶线索。积极打击“非法行医”,针对医院“医托”、“医疗机构贩子”“职业医闹”、“黑恶护工”等情况。对发现的黑恶势力、线索要及时报送牵头单位,并严肃处理。
加强行政联动,持续摸排督导。定期开展对扫黑除恶往期工作“回头看”,对目标任务“大步走”。持续督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对工作中“庸”“懒”“散”“浮”“拖”现象零容忍。通过办理群众举报,赢得党心民心,打破“关系伞”、“保护网”,并且在排查过程中主动与辖区派出所协调联动,确保排查无死角,摸底无盲区、甄别无异议。在持续推进专项斗争中,强化担当,提高意识,落实责任,细化分工,提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以更坚定的信心决心、更有力的重拳狠招、更高效的支撑保障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扫黑除恶工作。
深化扫黑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要持续在专项斗争中发声,营造声势,保持态势。坚持把宣传作为专项斗争的“前沿线”,强抓系统内部的学习教育,谋划社会化宣传,坚决贯彻“除恶务尽、标本兼治”的要求,全员参战、全面落实、全力以赴。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结合我们的医疗服务工作,作为专项斗争的重点,持续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乱象和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在行业内部进一步有效开展社会治安乱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