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靠前服务,精编力量下沉
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灾后恢复重建流动法治服务工作组,由“8.10”特大暴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统筹安排,深入受灾严重区域建立微型公共法律服务点。制定微型公共法律服务点工作台账,建立微型公共法律服务点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动机制,实行坐班驻守和流动上门“双向”服务,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及时引导或转办群众公共法律服务办理申请,切实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救灾一线。
二、发挥专业职能,为民排忧解难
充分运用“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的服务体系,针对洪灾过后群众咨询较多的宅基地申请、遗产继承、保险赔付等一系列专业法律问题,组织律师团队编印《芦山“8.10”自然灾害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手册,以面对面、“零距离”的送法服务形式,为群众提供“对口”法律服务,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上门办理相关公证案件1件。
三、化解矛盾纠纷,凝聚奋进力量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劝慰组织、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等力量前沿阵地作用,深入排查洪灾期间产生的土地边界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全面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解、引导。通过讲道理、动感情,将思想疙瘩消除在一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工作开展以来,共收集受灾群众反映信息12条,化解纠纷6起。同时,流动服务工作组联合村组干部和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受灾群众心理抚慰,引导受灾群众坚定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决心,以感恩之心,实报恩之行,持续凝聚感恩奋进的重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