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飞仙关镇司法所按照县局和镇党委、政府防汛救灾工作相关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做到三个“强化”,切实增强辖区内广大群众的防汛减灾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防汛救灾工作期间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重点人群管控,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及思想稳定。对重点人群,司法所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提醒该类人群注意汛期人身财产安全,对暴雨及地质灾害预警等级、暴雨山洪来临时如何采取防范措施、应急救援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居住地地理特点、群众住房特点以及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讲解,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持续强化防汛减灾理念,消除影响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活的不稳定因素。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推动防汛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发动各村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密切关注因灾情引发的涉及房屋、邻里等纠纷及早做好预防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调解,防止事态恶化,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在防汛救灾和地质灾害点群众转移安置工作中,针对部分情绪极端群众,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跟进,主动深入安置点,做好受灾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维护全镇防汛救灾安全形势。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全力参与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按照镇党委、政府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将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应急响应期间飞仙关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待命,全员进入应急状态,深入责任村、组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增强避险意识,遇突发状况及时转移,迅速与村干部、镇政府取得联系,确保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同时配合镇政府相关部门及各村、组干部一起加大对危房、易积水房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风险隐患点进行排查,及时进行群众转移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