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城区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店和餐饮店是否存在销售野生河鱼现象,渔具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销售违规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相关经营单位再次进行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宣传,要求各经营单位不得违反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规定,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此次检查共计检查农贸市场2个,大型餐馆2家,渔具经营单位3家,暂未发现销售野生鱼和销售违规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牢“长江禁渔”监管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