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宝盛乡在三年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基础上,按照“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要求,结合县委“十三五”规划方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抓住芦邛路镇西山隧洞贯通、宝大路生态旅游环线规划及县委“以马牛山为代表的万亩亿元茶叶产业示范带”建设机遇,以建设“美丽宝盛、茶叶之乡”为总揽,积极探索以茶叶为主题的茶旅结合的乡村旅游模式,逐步实现茶园变花园,茶区变景区的茶旅融合发展思路,推动宝盛融入天台山—大川—龙门旅游环线,建设“家富、人和、村美”的美丽宝盛。干部群众齐心协力使我乡的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文化事业、农业、社会稳定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良好成绩。
本单位为乡镇一级行政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01.7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83万元,增长14.5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基数调整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0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3.79万元,占90.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96万元,占9.7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20.6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32.6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46.66元,公用经费185.99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1.7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83万元,增长14.5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基数调整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4.23万元,增长19.22%。主要变动原因是宝大路征地占用赔付及脱贫攻坚项目支出增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3.22万元,占43.62%;城乡社区(类)支出92.26万元,占11.08%;农林水(类)支出327.69万元,占39.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2万元,占3.49%;卫生健康支出20.45万元,占2.4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2.6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2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2.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8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2.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74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7万元。主要用于下队开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7.9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宝盛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1.75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83万元,增长14.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基数调整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宝盛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宝盛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宝盛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进行绩效目标制定及预算调整,以收定支,按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来安排全年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及预算完成情况良好,绩效目标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无违规记录。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宝盛乡人民政府将以更高的要求来进行财务综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无
3.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宝盛乡人民政府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如五保救助、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等。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单位在医疗保险缴费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指单位在退耕还林及其他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指单位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如城乡社区规划、城乡社区卫生、征地补偿等。
15.农林水支出:指用于农业、林业和水利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公租房租赁等。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