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9月23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到宝盛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谈话教育。
大队长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要求:一是要有敬畏之心。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自己的身份,要对法律心存敬畏,不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要有感恩之心。要珍惜党和政府给他们的机会,心存感恩之心,积极配合矫正工作;三是要有责任之心。作为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一员,要有责任感、有担当,不要辜负家人、社会的期望。其次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申纪律要求。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禁参与违法犯罪的活动;最后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在国庆、中秋期间,要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抽查并及时按要求报告相关情况。
通过此次集中谈话教育活动,为国庆、中秋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