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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问答之参保缴费(一)

发布单位: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10-15 08: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问:小王在一个私营企业工作。老板说,每月多发给你一点儿工资用来看病,就不给你缴纳医疗保险了。这样可以吗?

答:不可以。首先,用人单位有为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给员工缴纳医保是违法的。其次,如果不缴纳医保,就会无法享受医保的保障,如果小王生了重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他个人的损失绝不是老板多发的一点工资能弥补的。所以,绝对不应该同意老板不缴纳医保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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