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长江禁捕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一是对上市销售的鱼类品种及来源进行现场核查,要求商家不得采购、加工、销售禁捕流域的水产品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产品源头可溯;二是查看餐饮经营单位店招、菜单是否含有“江鲜”“河鲜”“野生”等字样,对部分店招上有着“野生鱼”“河鲜”等字样的商家进行现场教育并限期拆除店招;三是对各渔具店进行检查,要求商家禁止销售非法电捕器和违规渔具鱼网,并建立好渔具进销货台账。
连日来,我局共排查农贸市场60家次、餐饮经营单位500家次、超市40家次、渔具店20家次,张贴宣传单1000余份,拆除含有“河鲜”等字样的招牌2个。
下一步,我局将对标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