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县局开展为期一个月《2020“毒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芦阳派出所积极与县局交警大队协作联动,于2020年10月25日,依法查处一起吸毒案件,成功查获吸毒人员一名。
2020年10月25日21时许,县局交警大队民警带酒驾人员袁某到芦阳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询问时,芦阳派出所值班民警发现袁某神情恍惚,可能存在吸毒嫌疑,于是立即对其进行冰毒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后民警又对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结果呈阳性。
经查:袁某于10月25日14时许在龙门镇鱼塘边的车上通过烫吸方式吸食毒品冰毒。袁某对其吸食毒品冰毒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袁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