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扶贫政策。我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不分病种、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70%。去年6月以来,全县共救助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559人次,涉及金额82.55万元,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二、全面查漏补缺。针对过去部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县域外就医,医疗救助未及时申报的问题,我局于今年5-6月开展了集中清理行动,共排查出县域外住院未享受医疗救助贫困人口84人次,经过逐一核实,排除已经申报卫生扶贫基金、商业险后还有47人次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涉及救助金额6.65万元,全部予以了补充救助,确保了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为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我局加强与扶贫、民政、卫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共享,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予以资助,去年和今年共资助4315人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达114.4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四、积极实施“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一窗口”办理,便民利民。我县在2019年就实现了全县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县域内“一站式”结算服务,今年8月初,重点救助对象实现了市内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并同步实现了省内跨市(州)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