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健全中心(站、室)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全县8个公共法律工作站、36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设立“8.10”特大暴雨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好服务台账,实行坐班驻守和流动上门“双向”服务,实现服务点与中心联动机制,以“一对一”“面对面”零距离的送法服务形式,为群众提供对口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提供上门服务200余人次,收集受灾群众反映信息15条,化解纠纷8起。三是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为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众开通“便捷通道”,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6件,结案48件,受援人190余人,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办理法律咨询事项1400余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27%。四是努力提升公证质量。以省、市公证质量检查为契机,加强自查整改工作,制定完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等2个制度,强化公证员管理、培训,拓展公证业务范围,提高公证质量。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159件,接待公证咨询、宣传5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