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普法讲堂
实践中,监护人往往由父母、子女、配偶等法定扶养义务人担任。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就不能再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但法定抚养义务是基于血缘等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确立的法律义务,该义务不因监护人资格的撤销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