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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普法讲堂专刊(四十一)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1-10 14: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普法讲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本条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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