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以来,宝盛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效果,在严格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开展人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帮扶。11月11日,宝盛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了解因患病而暂与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袁某某近期情况。
矫正对象袁某某,因犯过失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患有疾病,被暂予监外执行。因其年过七旬,行动不便,无法按照正常的履行相关义务。工作人员要求其在家从电视上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上门做好心理疏导、采取走访的方式代替每月报到,通过以上方式,既有效维护了矫正监督的严肃性,又避免了对其生活造成的各种不必要影响。
下一步,工作人员将持续动态调整其矫正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矫正工作,利用村组资源对其进行教育帮扶,用更有“温度”的矫正工作方式促进其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