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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问答之医疗救助(三)

发布单位: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11-18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问:张大姐觉得自己家里经济状况也很困难,想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获得医疗救助。那么,有哪些人可以获得医疗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张大姐是否能够获得医疗救助,主要看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情况。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属于重点救助对象,具体由地方民政部门核准认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地方扶贫部门认定。2015年以来,各地还进一步拓展救助对象范围,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低收入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目前低收入对象认定标准主要由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确定。张大姐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咨询不同类别救助对象认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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