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县司法局机关专职支部书记兼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长冯波率工作人员到龙门敬老院衔接社区矫正对象服务基地,在与敬老院同志沟通后,同意将龙门敬老院作为我县社区矫正对象服务基地。
下一步,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敬老院开展义务服务,让他们真正担负起社会责任,早日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