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我县按每名服务对象每年300元的标准,拨付资金123.96万元,为全县4132名60岁以上散居特困人员、困难家庭失能、失智老人和8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