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连续任职20年以上且正常离任的村三职干部,2021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县财政根据每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补助。2020年我县符合享受条件的离任村三职干部共计105人,按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缴费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3.99万元,县财政已将资金拨付至县民政局。